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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尿嘧啶氯化钠注射液说明书(西安海欣制药有限公司)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氟尿嘧啶氯化钠注射液
英文名称: Fluorouracil and Sodium Chloride Injection
汉语拼音: FuNiaoMiDingLvHuaNaZhuSheYe
处方药物
关注度 关注度   1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氟尿嘧啶,辅料为氯化钠、注射用水。

【性状】

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适应症】

1.用于乳腺癌、消化道癌肿(包括原发性和转移性肝癌胆道系统癌肿和胰腺癌)、卵巢癌和原发性支气管腺癌的辅肋化疗和姑息治疗。 2.为治疗恶性葡萄胎和绒毛膜上皮癌的主要化疗药物。 3.头颈部恶性肿瘤和肝癌。

【规格】

100ml:氟尿嘧啶0.25g与氯化钠0.9g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缓慢静脉滴注,每日0.5 - 1g(或按体重每日10 - 20mg/kg),每3 - 4周连用5日;也可每周用一次,每次0.5 - 0.75g,连用2 - 4周后休息2周作为一疗程。滴注速度愈慢,疗效愈好而毒副作用相应减轻。儿童使用本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不良反应】

1. 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 2. 口腔黏膜炎或溃疡。 3. 腹部不适或腹泻。 4. 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 - 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 - 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 5. 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6. 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 7. 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禁忌】

1. 人类有极少数由于在妊娠初期三个月内应用本品而致先天性畸形者,并可能对胎儿产生远期影响,故在妇女妊娠初期三个月内禁用本药。 2. 由于本品潜在的致突、致畸及致癌性和可能在婴儿中出现的毒副反应,因此在应用本品期间不允许哺乳。 3. 当伴发水痘带状疱疹时禁用本品。 4. 本品禁用于衰弱病人。

【注意事项】

1. 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2. 慎用于肝功能明显异常、周围血白细胞计数低于3500/mm³、血小板低于5万/mm³者;感染、出血(包括皮下和肠道)或发热超过38℃者;明显胃肠道梗阻、脱水或(和)酸碱、电解质平衡失调者。 3. 治疗前及疗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4. 老年患者慎用氟尿嘧啶,年龄在70岁以上及女性患者,曾报告对氟尿嘧啶为基础的化疗有个别的严重毒性危险因素。 5. 用本品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以减少消化道出血的可能。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儿童用药】

【老年用药】

【药物相互作用】

1. 与甲氨蝶呤合用,应先给甲氨蝶呤4 - 6小时后再给予氟尿嘧啶,否则会减效。 2. 与四氢叶酸合用时,可降低氟尿嘧啶毒性,提高氟尿嘧啶疗效。 3. 别嘌醇可减轻氟尿嘧啶所引起的骨髓抑制。 4. 与西咪替丁合用可能会降低氟尿嘧啶的清除率,从而增加其毒性。

【药物过量】

【临床药理】

氟尿嘧啶在体内先转变为5 - 氟 - 2 - 脱氧尿嘧啶核苷酸,后者抑制胸腺嘧啶核苷酸合成酶,阻断脱氧尿嘧啶核苷酸转变为脱氧胸腺嘧啶核苷酸,从而抑制DNA的生物合成。此外,通过阻止尿嘧啶和乳清酸掺入RNA,达到抑制RNA合成的作用。

【药理毒理】

【药代动力学】

氟尿嘧啶静注后迅速分布到全身各组织:脑脊液和肿瘤组织中的浓度较血液中为高。本药在体内主要经肝脏代谢,大部分分解为二氧化碳经呼吸道排出体外。约15%在给药1小时内经肾以原型药排出体外。本药为细胞周期特异性药,主要抑制S期瘤细胞。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1272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西安海欣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无
邮政编码:无
电话号码:无
传真号码: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