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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美舒利片说明书(欣克洛)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 尼美舒利片
商品名称: 欣克洛
英文名称: Nimesulide Tablets
汉语拼音: Ni Mei Shu Li Pian
处方药物
关注度 关注度   1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其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基苯基)甲磺酰胺。 分子式:C13H12N2O5S 分子量:308.31

【性状】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片。

【适应症】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规格】

1盒*1板*10片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不良反应】

本品副作用较少,常见的副反应为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 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禁忌】

1 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 2 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 3 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酰清除率30毫升/分钟)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 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 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 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目前尚未通过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目前也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同样不推荐哺乳期妇女应用。老人注意事项:

【儿童用药】

儿童的安全性尚未建立,故不推荐用于儿童。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老年用药】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应严格遵照医嘱,医生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药物相互作用】

由于本品的血浆蛋白结合率高,可能会置换其他蛋白结合药物。呋塞米影响尼美舒利的吸收,使尼美舒利的AUC值下降约25%;非诺贝特、甲苯磺丁脲、水杨酸可将尼美舒利从血浆蛋白上置换下来,呋塞米、格列苯脲及治疗剂量的华法林对尼美舒利与蛋白的结合率无影响。

【药物过量】

目前无。

【临床药理】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药理毒理】

【药代动力学】

口服后可以吸收,血药浓度峰值时间为1 - 2小时,半衰期约为2 - 3小时,有效治疗浓度持续6 - 8小时。本品几乎全部通过尿液排泄,即使多次服用也不会出现积累现象。

【贮藏】

密封,干燥处保存。

【包装】

1盒*1板*10片

【有效期】

36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0284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生产地址:无
邮政编码:无
电话号码:无
传真号码: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