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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椹安神口服液说明书(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药品名称】
- 通用名称: 枣椹安神口服液
- 汉语拼音: Zaoshen Anshen Koufuye
【成份】
酸枣仁、桑椹、菊花、茯苓、山楂、百合、陈皮、荷叶、灵芝。辅料为苯甲酸钠。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久置可有少量沉淀;味微甜。
【适应症】
【规格】
玻璃瓶装,每盒10支,玻璃瓶装,每盒20支,10ml*30支/盒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支,一日3次。
【不良反应】
上市后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皮疹、瘙痒的过敏反应。
【禁忌】
外感发热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无
【儿童用药】
无
【老年用药】
无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无
【临床药理】
无
【药理毒理】
无
【药代动力学】
无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包装】
玻璃瓶装,每盒10支,玻璃瓶装,每盒20支,10ml*30支/盒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5846(B-0846)-2014Z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020867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山大街238号。
邮政编码:050035
电话号码:无
传真号码:无